漯河、三门峡、周口、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撤销药品零售企业《药品GSP证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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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1月13日 发布 | ||||||||||||||||||||||||||||||||||||||||||||||||||||||||||||||||||||||||||||||||||||||||||||||||||||||||||||||||||||||||
近期,在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地区药店诊所药品质量安全集中整治中,各省辖市、省直管县认真落实国家总局和省局要求,扎实开展工作,取得阶段性成绩。经对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汇总,现由省局统一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具体情况如下:
漯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撤销漯河市源汇区华瑞药店等3家GSP认证证书公告
2017年第003号
漯河市源汇区华瑞药店等3家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13号)的有关规定,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14号)之规定,决定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
2017年10月10日
关于撤销灵宝市利君大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公告(2017第1号)
根据省局药品飞行检查组检查报告,灵宝市利君大药房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管理办法》(总局令14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依法撤销灵宝市利君大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2017年10月31日
附件: 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名单
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商水县保和堂大药房《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公告
商水县保和堂大药房严重违反了《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规定(具体违法情况见附件),依据《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第二十五条、《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监督检查结果判定标准,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我局依法撤销上述零售药店《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布。
附件: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一览表
周口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10月20日 附件 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企业一览表
驻马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撤销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普大药房等12家药品零售企业《药品GSP证书》公 告
2017年第2号
根据驻马店市局药品飞行检查组检查报告,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普大药房等12家药品零售企业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总局令28号)。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管理办法》、《药品医疗器械飞行检查办法》(总局令14号)的有关规定,决定依法撤销驻马店市驿城区文普大药房等12家药品零售企业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2017年11月2日
撤销药品GSP证书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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