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6年第8号) | |||||||||||||||||||||||||||||||
2016年01月22日 发布 | |||||||||||||||||||||||||||||||
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避免人民群众受违法广告误导,保护公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暂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到的我省(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20日)部分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共10条次,其中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有1条次。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的有:云南龙发制药有限公司生产的“饿求齐胶囊”,其药品功能主治为彝医:哈背麻渴,哈背诺,哈背渴;中医:健脾燥湿,收敛止泻。用于脾虚湿盛所致的腹泻。2015年12月至2016年1月期间,该企业在郑州晚报发布违法广告,该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和保证,严重误导消费者。 现将违法广告予以公告,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对于怀疑虚假、夸大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及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向我局举报。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强对在本辖区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发现违法、违规发布广告的,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附件: 2015年12月21日至2016年1月20日发布情节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产品公告表
2016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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