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药品 医疗器械 保健食品广告公告(2016年第72号) | ||||||||||||||||||||||||||||||||||||||
2016年07月05日 发布 | ||||||||||||||||||||||||||||||||||||||
为严厉打击违法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行为,避免人民群众受违法广告误导,保护公众使用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安全,根据《药品广告审查发布标准》、《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办法》、《保健食品广告审查办法暂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监测到的我省(2016年2月21日至2016年6月20日)部分媒体发布违法广告共46条次,其中违法情节严重的药品有1条次、保健食品1条次。违法情节严重、违法发布广告的有:1、五0五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白癜风胶囊”,其药品功能主治为活血行滞,祛风解毒。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间,该企业在郑州晚报发布违法广告,该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xml:namespace> 容,存在利用患者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2、上海华尚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正一牌金妙胶囊”,其保健功能为通便。2016年2月至2016年6月期间,该企业在郑州晚报发布违法广告,该广告擅自篡改审批内容,存在表示功效的断言、保证。 现将违法广告予以公告,请广大消费者提高警惕,防止上当受骗,对于怀疑虚假、夸大宣传的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及存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及时向我局举报。 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继续加强对在本辖区发布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的监测,发现违法、违规发布广告的,及时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 附件:2016年2月21日至2016年6月20日发布情节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产品公告表 2016年7月5日 2016年2月21日至2016年6月20日发布情节严重违法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广告产品公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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