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的通知 |
豫食药监党发〔2009〕12号 |
澳门信誉赌场,澳门赌场攻略各省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中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九年三月十八日 中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 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 实施意见的任务分工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组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意见》提出的各项目标任务,现做如下分工: 一、推进管理体制改革,科学配置监管权力 (一)做好机构改革工作 1.深入贯彻十七届二中全会《关于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意见》,严格执行省委省政府机构改革方案,按照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要求,认真做好机构改革后的职能调整,明确机关各部门任务职责,合理配置权力,严格办事程序。 责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李松武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应峰 责任单位: 人事教育处 配合单位: 纪检监察室 (二)做好对事业单位的分类改革 2.按照要求,建立起分工合理、权责一致、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事业单位行政管理体制,增强监管力量,优化权力配置,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打好基础。 责任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李松武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应峰 责任单位: 人事教育处 配合单位: 纪检监察室 二、完善制度机制,注重从源头上预防腐败 (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3.继续清理和精简现有审批项目,对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进一步制定具体的操作规程,完善审批方式,提高审批效率,严密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时限,规范审批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审批过程中的自由裁量权。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忠梅 责任单位: 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 人事教育处 纪检监察室 4.对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督促有关部门制定具体措施,加强监督管理,逐步统一规范全系统行政审批项目。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忠梅 责任单位: 政策法规处 (二)改革创新技术审评管理制度。 5.对药品、医疗器械技术审评现行管理制度进行研究分析,针对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改革创新的具体措施,着重在优化组织机构、明确岗位职责,进一步科学确定技术审评分类、简化审评工作程序、细化技术审评标准、加强制约监督、完善纠错机制等方面取得突破,通过五年努力,初步构建科学公正、公开透明、廉洁高效、符合科学发展规律、与形势任务相适应的技术审评体系。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新 责任单位: 审评认证中心 (三)加强对审评审批权力的监督 6.深化行政受理服务大厅职能建设,进一步完善受理、审评、审批三分离制度,充分发挥行政受理服务大厅便捷服务、协调监控作用,使之成为行政审批工作的监督平台和信息平台。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忠梅 责任单位: 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 纪检监察室 (四)完善认证检查制度,严格规范认证检查行为 7.修订认证检查工作纪律,对认证检查和考核的工作程序、回避制度、全程监督、纪律要求等内容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内部制衡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建立起比较完备的认证检查工作制度体系,形成对认证检查权力有效监督的合力。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毅 责任单位: 纪检监察室 (五)严格规范检验检测行为 8.对药品现有检验检测制度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完善制度和机制创新的工作意见。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勉超 责任单位: 食品药品检验所 9.对医疗器械现有检验检测制度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完善制度和机制创新的工作方案。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新 10.建立和完善药品检验检测工作规程及配套制度,调整和规范检验检测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受检与检验、抽样与检验相分离的制度,建立起科学、权威的检验检测制度和对检验检测权力制约的监督体系,确保检验检测结论客观公正。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勉超 责任单位: 食品药品检验所 11.建立和完善医疗器械检验检测工作规程及配套制度,调整和规范检验检测业务流程,严格执行受检与检验、抽样与检验相分离的制度,建立起科学、权威的检验检测制度和对检验检测权力制约的监督体系,确保检验检测结论客观公正。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新 (六)严格规范稽查执法行为 12.进一步完善行政处罚接办分离、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和过错追究等制度,规范自由裁量权,防止和纠正行政执法中的随意性,纠正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办关系案、办人情案等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稽查执法公正公平。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勉超 责任单位: 稽查局 配合单位: 政策法规处 纪检监察室 (七)完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13.制定干部绩效考核办法,初步建立评价干部德、能、勤、绩、廉的指标体系。制定干部职级晋升、轮岗交流、任职回避、辞职辞退等规定,进一步推进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工作,完善用人机制,基本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凝聚人才、充满活力的干部人事管理制度。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应峰 责任单位: 人事教育处 配合单位: 纪检监察室 14.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重点检查《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有关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切实加强对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的监督。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毅 责任单位: 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 人事教育处 15.围绕推进民主监督工作,完善有关制度,不断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应峰 责任单位: 人事教育处 配合单位: 纪检监察室 (八)完善财务管理监督制度,严格规范财务行为 16.重点对贯彻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格银行账户管理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毅 责任单位: 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 财务处 17.健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暂行规定,严格离任审计,推进任中审计。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良玉 责任单位: 财务处 配合单位: 纪检监察室 人事教育处 18.规范职务消费行为,防止发生问题。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良玉 责任单位: 财务处 配合单位: 纪检监察室 办公室 19.对全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的 执行情况,进行全面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毅 责任单位: 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 财务处 三、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行政审批“阳光工程” 20.加快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化建设,大力推行电子政务,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搞好网络建设,完善配套措施,建立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认证检查、检验检测、稽查执法业务数据库,搞好电子政务一体化建设。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勉超 责任单位: 办公室 配合单位: 政策法规处 医疗器械处 药品流通处 稽查局 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食品药品检验所 医疗器械检验所 21.推进行政审批“阳光工程”,进一步明确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流程、办理时限和办理责任,建立完善行政审批公开公示、专家论证、集体会审等制度,确保审评审批权力规范有序运行。探索改进审批方式,积极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溯源、网上监控,提高审批效能。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忠梅 责任单位: 政策法规处 配合单位: 办公室 纪检监察室 22.完善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认证检查、检验检测、稽查执法业务数据库,为电子政务一体化建设作好准备。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勉超 责任单位: 办公室 配合单位: 医疗器械处 药品流通处 稽查局 药品审评认证中心 食品药品检验所 医疗器械检验所 23.规划建立餐饮服务环节许可、保健食品卫生许可、化妆品卫生许可和安全监管电子政务平台,初步完成全省系统互联互通、实时监控的信息化网络体系。 分管领导: 副局长 高体健 责任单位: 食品安全监察处 配合单位: 食品安全协调处 办公室 四、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利益 24.把政风行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融入日常监管工作,深入开展纠风专项整治。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毅 责任单位: 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 省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25.紧紧围绕食品药品领域人民群众反映最突出的质量安全问题,深入开展药品注册和生产现场核查,加强药品流通环节稽查执法和医疗器械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和餐饮卫生安全监管,不断规范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确保食品药品质量安全。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应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勉超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玉新 稽查局 药品流通监管处 食品安全监察处 食品安全协调处 配合单位: 相关处室 26.加强农村药品供应网和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切实维护农民群众利益。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李良玉 责任单位: 药品流通监管处 配合单位: 省局各处室 五、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工作,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 27.制定省局党组巡视工作有关规定,强化全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报告制度,认真监督检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毅 责任单位: 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 省局各处室 28.制定《全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工作人员涉药行为暂行规定》,加强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人员执行廉政准则、禁令等的监督,规范从政行为。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毅 责任单位: 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 省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29.严肃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突出重点,加大力度,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严肃查处利用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认证检查、检验检测、稽查执法和安全监管等权力,徇私舞弊、收受贿赂的案件;严肃查处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失职渎职,导致假劣药品生产经营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案件;严肃查处行政执法过程中以权谋私、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切实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毅 责任单位: 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 省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六、完善领导体制,加强组织领导 30.各级党组(党委)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要把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纳入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总体规划,列入党组(党委)的重要议事日程,统一研究部署。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组(党委、党支部)书记负总责,实行“一岗双责”,其他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各负其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实行党政齐抓共管。 分管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李松武 责任单位: 省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31.纪检监察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抓好组织协调,协助本级党组织抓好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督促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能分工,制定具体方案和措施,切实抓好工作落实。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毅 责任单位: 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 省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七、抓好学习教育,营造落实氛围 32.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贯彻《工作规划》、推进惩防体系建设,与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践行科学监管理念紧密结合起来,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领会精神实质,深化思想认识,理清工作思路,明确目标要求,卓有成效的推进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惩防体系建设。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忠梅 责任单位: 机关党委 配合单位: 省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33.要把学习贯彻《工作规划》列入年度工作和培训计划,增强教育效果。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王应峰 责任单位: 人事教育处 配合单位: 机关党委 34.进一步完善反腐倡廉联席会议制度,统一谋划,创新机制,逐步形成自成一体、上下联动的大教育格局,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干部人事和业务部门在宣传教育中的主导作用,形成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的合力。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毅 责任单位: 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 机关党委 人事教育处 35.省局网站开设廉政之窗专栏,总结先进经验,宣扬先进人物,大力营造学习落实《工作规划》的浓厚氛围。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副局长 陶勉超 责任单位: 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 办公室 机关党委 人事教育处 八、组织督查考核,推动工作落实 36.建立考核评估机制,进行目标管理,省局党组采取专项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对所属单位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规划》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运用好考核评估成果,考核成绩与领导干部的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使用挂起钩来,对作风漂浮、敷衍了事,不能完成规定任务的,追究领导责任。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毅 责任单位: 纪检监察室 配合单位: 人事教育处 九、建立保障机制,确保落实到位 37.各级党组(党委、支部)要加大对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工作规划》的投入,在时间、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保证。要按照纪检监察机构设置的有关规定,配齐配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作用。 分管领导: 党组书记、局长 李松武 责任单位: 省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配套措施 38.省局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省局党组《实施意见》具体落实措施,保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构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稳步推进,保证《工作规划》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分管领导: 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王 毅 责任单位: 省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配合单位: 纪检监察室 |